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

2017-05-26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阅读数:463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2016?2025年)

未来十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的关键时期。为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依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等,编制《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实基础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城镇化水平快速持续提升。

质量和速度双提升,开始进入城市主导型社会。全省城镇人口五年增加约550万人,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速度,城镇常住人口首次超过农村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5%,初步进入城市主导型社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阶段性成效。

承东启西和联南接北作用双发挥,在全国的地位显著提升。我省在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重要枢纽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合肥市成为长三角副中心城市和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皖江八市纳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阜阳、蚌埠成为中原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安庆、六安成为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黄山、池州成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核心城市。

集聚与带动效能双加速,网络化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合肥都市圈不断壮大,以19%的国土面积集聚了25%的人口,创造了34%的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在全省发展中的核心带动作用日益突出;皖江城市带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成为全省城镇化和工业化的重点地区;皖北城市群逐步探索出农业地区“四化”协调发展的城镇化路径,发展实力不断提升。

规模与品质双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规模等级不断完善,合肥市区常住人口规模超过400万,芜湖、蚌埠、阜阳、淮南、淮北市区常住人口规模超过100万,马鞍山、安庆、六安、宿州、铜陵、亳州市区常住人口规模超过50万,市区常住人口规模50万人口以下小城市65个,建制镇843个。综合承载力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宜居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艰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一直在低位徘徊,2015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23个百分点,未来全省每年需解决大约1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任务非常艰巨。二是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竞争力不强。省域各中心城市尚未形成合理分工、紧密关联的网络化体系,都市圈、城市群、城市组群协同发展仍未取得实质性突破,省域中心城市在全国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待提升。地区发展差距较大,皖北地区城镇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三是城镇化发展模式粗放。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土地使用效益低。重外延轻内涵、重外表轻功能、重地上轻地下,交通拥堵、雾霾天气增多、水环境遭受污染等城市病现象急需改善。城镇排水防涝、防灾减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城镇发展特色不鲜明。“千城一面”现象普遍存在,在城镇建设中未能有效保护传统地域文化要素,未能形成具有明显地域特色和历史人文气息的城市风貌。五是城镇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智慧城市建设滞后,城市管理模式尚待创新。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服务水平不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任务艰巨。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制度,制约了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第二节  发展态势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镇化增速将有所放缓,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适应内外部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加快迈向质量与速度并重、以提升质量为主的新阶段。

区域地位更加突出,人口回流趋势明显。随着国家“三大战略”的加快推进,我省在区域发展中的区位优势将更加突出。新常态下全国经济发展对内需的依赖加深,以及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快速发展这两大趋势使得我省在吸引劳动力和消费群体的相对优势逐渐显现,人口回流规模将逐步增加,向省内特大城市和县城集聚现象将更加突出。省内跨市流动趋势也将随之增强,省域内人口将主要向合肥和皖江等地区集中,就近就地城镇化和省内异地城镇化趋势明显。

城市联系更加紧密,城市群将成为我省城镇化主体形态。随着综合交通、信息技术等条件的改善,城市间时空联系、要素关联度日趋密切,城市之间日益重视产业合作、生态共保、设施协调等,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的需求越来越强,都市圈、城市群、城市组群将成为我省城镇化发展的主体形态,合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将逐步完善。

发展理念面临转变,城镇化动力和模式更加多样化。随着城镇化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城镇化动力将由单一的工业化主导向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等多元动力协同驱动转变,服务业与高科技产业对城镇化的促进作用日益明显。发展模式也将由高度依赖要素投入的粗放模式向更多依赖创新、绿色、共享、协调的集约模式转变。城镇人口比重的持续提升,要求城镇化更加突出以人为核心的发展理念,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宜居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一尊重五统筹”城市工作方针,坚持主体功能区规划布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着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着力提升城镇综合吸引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推进“四创一建”,着力增强城镇居民文明素质,努力走出一条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安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走在全国发展方阵前列、不断开创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公平共享。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

协同联动,多元统筹。把都市圈和城市群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空间载体,分类引导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发展,提倡区域差异、文化多元和形态多样,形成不同区域城镇化各具特色、多元统筹、竞相发展的局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生态优先,绿色集约。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框定总量,限定容量,合理控制城市开发边界,挖潜存量,做优增量,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充分利用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政策机遇,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打破体制机制瓶颈制约,形成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多元动力,释放促进城镇化发展的新动能。采取“先试点后推广”模式,鼓励各地开展专项试点,推动相关改革举措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逐步缩小。

城镇化空间呈现新格局。合肥都市圈成为全省核心增长极和长三角城市群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增长极。合肥作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更加突出,区域中心城市竞争力明显提高,中小城市数量不断增加,皖江城市带、合肥都市圈和皖北城市群竞相发展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在全国“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中的枢纽地位显著上升。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更加科学,形成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城镇承载力得到新提升。城市功能混合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提高。城市经济实现提质增效,产业就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城市地下管网覆盖率明显提升,防灾减灾体系日益健全。

城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成为城市经济生活的主流,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城镇特色彰显,实现城市发展个性化、城市管理人性化。城市公共安全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城镇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城市治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突破;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生态文明制度等更加完善,城乡居民有序流动、安居乐业的制度环境初步形成,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