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科 学 技 术 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 政 厅
国 土 资 源 厅 环 境 保 护 厅 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 家 税 务 局 地 方 税 务 局 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市政公用局: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71号、鲁政办发〔2017〕28号文件要求,规范我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我厅制定了《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