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4-07-30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阅读数:384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30日

 

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近几年来,全省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结构和质量得到了较大改善,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目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期,结构调整的攻坚期,服务业既面临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又承担着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扩大服务业总量规模,提升优化服务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进而带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背景

当前,世界经济深度调整,缓慢复苏,市场需求发生新变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孕育新突破,发达和新兴经济体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的国际国内环境,我国把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重点,服务业在经济转型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2013年,我国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首次超过二产,成为经济增长的首要推动力量。我省与全国及其他省份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不强。根据国内发达地区服务业发展规律判断,我省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进入触底反弹阶段。未来三年,我省服务业面临难得机遇,制定本计划的目的在于引导社会资源,强化政策支撑,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发展基础。

1.总量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以来,我省服务业稳步健康发展,增加值增速年均达到13.2%。增加值总量接连跃上三个台阶,2007年突破2000亿元,2010年突破3000亿元,2012年突破4000亿元,2013年达到4613.89亿元,是2006年的2.7倍,服务业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2.行业发展稳步推进。现代物流、金融、旅游、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加快发展。2013年,全省物流业实现增加值774.7亿元,是2006年的2.7倍;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03.02亿元,是2006年的3倍;旅游总收入实现1477.08亿元,是2006年的5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426.43亿元,是2006年的3.2倍,产业总体水平稳步提升。

3.经济效益显著提高。2013年,服务业实现地方税收480亿元,占全部地方税收比重的62.5%,比2006年提高4.2个百分点。2012年,服务业从业人员达515.8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8%,比2006年提高2.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服务业已成为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和拉动就业的主要渠道。

4.企业素质逐步提升。截至2013年末,全省实有服务业企业15.73万户,比2006年增加6.28万户。注册资本在亿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有826户,比2006年增加514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韩亚银行等17家国内外银行进驻我省,比2006年增加8家;5A级物流企业户数达到6个;净月潭、卓展购物中心等5项商标进入中国驰名商标行列,服务业企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5.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到2013年底,全省铁路营业里程4383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326公里,长春龙嘉机场、延吉机场、长白山机场开通国内航线115条,形成了铁路、公路、民航等为主的综合交通网络;固定宽带用户数达到359.06万户,普及率达到39.19%,为加速客流、物流、信息流的畅通提供了条件。

6.集聚态势初步显现。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吉林市东北亚农产品交易集聚区、中机(长春)物流科技园等17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初具规模。长春重庆路、红旗街、汽贸城、吉林东市 ?河南街等一批核心商圈和商业中心已逐渐形成集聚效应,促进了人口和生产要素向城市流动,服务业集聚区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新载体。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省服务业发展较快,但与发达省份相比,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要求相比,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

1.总量水平偏低。2013年,我省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在全国排24位,比辽宁和黑龙江分别落后17和7个位次。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5.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6个百分点,比辽宁和黑龙江分别低3.4和5.9个百分点。服务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为37.5%,比辽宁和黑龙江分别低1.5和14.3个百分点。

2.内部结构不优。我省服务业仍以传统服务业为主,占比高达64%。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不足,生产性服务业比重为39%,比发达省份低20个百分点左右。服务外包、物联网等新型业态规模小、数量少、层次低,电子商务交易额仅为发达省份的10%左右。现代服务业企业规模普遍不大,进入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只有三家,缺少有影响、有品牌的大企业大集团。

3.消费水平不高。近10年来,我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3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680元。收入水平偏低直接导致消费率偏低,2012年我省消费率为38.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6个百分点,全国排第30位。城镇居民消费水平16873元,低于全国水平4247元。消费结构仍以实物消费为主,用于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的文化艺术、健身保健、医疗卫生等服务消费比重仅为22.9%。

4.发展环境有待改善。事业单位改革滞后,本应分离出来的服务形态仍在事业单位运行,制约了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金融支撑体系不健全,企业融资渠道狭窄,难以满足中小服务业企业融资需求。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有待优化,现代服务业人才匮乏,高端人才支撑不足。现有的政策支持力度和支撑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缺失,推广实施率不高。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

(三)发展机遇。

1.政策环境优化将为服务业发展增添新动力。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国家已经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发改经贸〔2014〕1949号)等一系列政策意见,近期还将出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我省也出台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吉发〔2013〕2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2〕4号)、《吉林省促进信息消费推动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3〕46号)等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国家各项深化改革措施也在有序推进,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并延长期限,切实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逐步推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推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随着一系列政策效应和改革红利的逐步释放,服务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将明显增强

2.工业化快速推进将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新需求。自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我省工业规模快速扩张,体系日益完善,基础日趋雄厚。2013年,全省工业总产值达到22247亿元,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医药、装备制造等支柱和优势产业,对研发设计、仓储物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产生越来越大的市场需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推动了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共生、互补和融合,服务的价值在产品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加快了制造业企业内部服务性业务外部化和产业化,促进制造业企业以生产产品为中心向提供服务为中心转变。

3.城镇化进程加快将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新空间。近几年来,我省城镇化率稳步提高,2013年城镇化率达到53.7%,预计到2016年,我省城镇化率将达到55.8%,城镇人口预计达到1340万人,新增70万人左右,将带来2000亿元左右的消费增长空间,带动约3000亿元的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时,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加快实施,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人口将加速向城镇集聚,消费需求将进一步扩张。

4.消费潜力扩大将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新支撑。近年来,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十二五 ”前三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7%,比“十一五”提高了1.6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截至2013年底,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7745.33亿元,是2006年的2.5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比2006年提高了1150元。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结构逐步提升,文化、旅游、休闲、健身、家政、养老、环保、信息及汽车服务等消费潜力巨大,消费热点及新型业态不断涌现,将进一步扩大居民消费空间。

5.扩大对外开放为提升我省服务业水平带来新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将有序开放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逐步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随着这些服务领域扩大开放,国际服务业将加快向我国转移。外资服务企业的进入,一方面将带来资本投入,增强我省服务业的发展动力;另一方面也将带来先进的管理模式、营销手段和创新技术,对内资企业形成倒逼机制,促进我省服务业的业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我省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总体上看,我省服务业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必须夯实基础,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全面开创服务业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服务业集聚区、重大项目为载体,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进一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升竞争力,加快服务业向集群、特色、高端方向转变,构建与现代制造业相融合、与现代农业相配套、与城镇化进程相协调、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适应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

(二)基本原则。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中心城市为引擎,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依托,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联动,构建科学合理的城乡服务网络,实现城乡服务一体化。

服务四化,融合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推广,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构建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为城镇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调整结构,升级发展。以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整合要素,集聚发展。集中人才、资金、技术、信息、土地等资源要素,创新集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构建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扩大集聚规模,发挥集聚效益。

(三)发展目标。

总量目标:实现服务业增加值580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7.5%以上,比2013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结构目标: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比2013年提高1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3%,比2013年提高7个百分点以上。“十大行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比2013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就业目标: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575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四)主要任务。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导向,进一步扩大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建立完善的服务业支撑体系。

1.强化科技支撑。进一步创新理念,运用先进信息技术、现代装备,提升服务业质量和效益,促进业态创新和结构优化。

提升传统产业。鼓励物流企业采用自动和标准化的物流设施和装备,整合优化现代物流信息及技术,建设区域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与应用平台,发展多式联运;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推进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整合资源,实现社区服务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推进三网融合,改造传统媒体,开展多媒体综合业务和衍生增值服务。

培育新型业态。运用新的技术手段,研制生产新型服务产品,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远程医疗、网络购物;支持数字媒体内容的技术开发、系统集成与营销运营建设,培育网络出版、数字出版、数字影视等行业发展;加快应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开发,充分展示和包装各种创意构想,发展动漫、网游等产业。

2.加快融合发展。顺应社会分工细化的趋势,延伸优化产业链,完善产业功能,推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规模农业、城镇化布局融合发展,扩大服务业的需求空间。

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围绕先进制造业,优先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科技、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制造业在服务中收益、在服务中增值、在服务中创新。

促进服务业与规模农业配套发展。根据农业服务业多样化的特点,建立健全农业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和农机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业金融及保险服务。

加快服务业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布局。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培育主体功能鲜明的区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吸纳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刺激消费等方面的作用,满足城镇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3.推动集聚发展。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发挥交通和区位优势,合理安排布局,集约利用土地,集聚各类要素,建设服务业集聚区,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科学规划布局。统筹规划老区改造和新城建设,引导和鼓励金融保险、商务商贸、文化创意等行业集聚,科学规划城市综合体和特色商业街区,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在重要交通节点集中建设一批专业物流园区、大型批发市场等服务设施。

突出优势特色。在专业设计人才和特色文化相对集中的地区,发展以研发设计、建筑设计、文化传媒、游戏动漫等为主体的创意产业园区;根据生态资源承载条件和开发潜力,打造一批集住宿、餐饮、娱乐、购物、养生等功能为一体的休闲旅游度假区;在软件产业基础较好、技术支撑体系完善、配套设施齐备的区域,围绕软件开发、生产和售后服务等业务,建设软件服务外包基地。围绕产业集群,培育为制造业和农业提供金融、信息、物流、研发设计和会展等配套服务的综合集聚区。

4.壮大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努力培育企业品牌,拓展发展空间,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

扩大企业规模。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和行业龙头集中,推动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提高整体实力。鼓励龙头企业实行“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省外市场。

增强创新能力。引导企业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为重点,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进企业技术、管理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多元化创新投入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品牌战略。大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服务业知名品牌,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的良性互动发展。

5.优化服务功能。立足推进服务业一体化进程,整合资源,不断完善综合配套服务,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延长服务链条。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引导服务业向两端拓展和延伸。推进流通业向物流配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展示展销、检验检测等领域拓展;推进文化创意、观光旅游、休闲娱乐等业态逐步向养生保健、文艺创作、作品展示展销、演艺、文化产品开发、衍生品生产等领域延伸。

扩大服务领域。引导鼓励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开展多种经营,不断拓展业务范围,研究开发符合大众需求的服务产品。大力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旅游纪念品、旅游用品及装备;推进投资基金、金融租赁、期货、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医疗保险等新型金融保险业务发展。

6.健全服务网络。科学规划布局居民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加快城乡服务一体化,形成快捷便民的服务网络。

提升便民服务。合理调整和优化学校、社区卫生、居民服务、健身娱乐、养老服务等服务设施布局,坚持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鼓励大型服务业企业通过直营、特许或连锁经营等方式进入社区,满足城镇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推进居民服务产品多样化、设施网络化、手段便捷化。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考虑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广电、通讯、治安等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专业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场(站)等,实施城镇绿化工程,加强生态园林设施建设,健全公共场所的各种公益设施,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条件

统筹城乡服务,加快农业科技、农业信息化、农技农资、文化娱乐、公共卫生等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继续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推动农产品流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构建城乡间互联互通的服务网络,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

7.完善信用体系。加快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搭建信用服务平台。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逐步建立集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为一体的综合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构建失信惩戒体系。开辟公共服务信用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征信系统服务作用,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法律惩戒体系,形成信用查询、公示和奖惩联动机制。

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引导社会经济主体树立诚信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三、重点工程

依托产业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围绕目标任务,实施服务业十大工程,推动建设100个重大项目,实现重点行业率先突破,引领和带动全省服务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一)现代物流业提升工程。

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减轻环境压力为目标,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积极营造有利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着力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

1.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加强统筹规划,努力打造“一圈二区六带”区域布局。围绕汽车、石化、农副产品及加工、生物医药、轻工纺织等产业发展大宗商品物流。优化和完善“铁、公、空”多种运输模式构成的物流基础设施平台。加快松原 ?陶赖昭、靖宇 ?松江河铁路建设,鼓励铁路客货运分离,打造大型物流中心和公共交通枢纽。推进长平高速八车道改造、长双高速建设,建设大岭汽车物流园、珲春浦项国际物流园、长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中心等项目。加快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白城机场建设,积极打造长春空港、吉林陆港、白城陆港。推进珲春对外海运航线开辟建设,延伸国际物流网络。构建国内外联通、产业行业互动、第三方物流为骨干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2.推动物流运作模式创新。积极推广应用供应商管理库存(VMI)、准时化生产(JIT)模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的供应链物流服务,实现零库存管理。加快连锁配送企业物流与商流融合发展,推动物流与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集成化运作。引导物流企业发展一体化、多功能、全流程的高端物流业务,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倡导发展绿色物流,鼓励物流企业选用新能源汽车等节能环保物流设施,引导企业建立逆向物流体系,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动托盘共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甩挂运输与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重点推进中床国际、京铁物流等进行供应链管理模式创新,一汽物流、亚奇物流、双辽江山物流国家级甩挂运输试点。

3.促进物流业区域联动。积极推进物流业的跨区域交流与合作,打破区域壁垒,引导物流资源跨区域整合,建立统一开放、通畅高效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以我省加速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统筹推进城镇化战略为契机,加快发展中部地区高端物流业,推进东、西部地区物流业的转型升级。推动东北三省一区的物流合作,统筹区域内物流通道建设,建立物流信息、人才交流共享机制,逐步实现跨关区、跨检区的申报、审单、验放协作机制,继续推进与国际、国内其他主要物流区域之间的深层次物流合作和联动发展。加强与东北地区物流联盟的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国珲春 ?俄罗斯马哈林诺铁路、朝鲜罗津港、俄罗斯扎鲁比诺港开展跨境物流,促进内贸外运。

4.提升物流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积极推广条码技术、射频识别技术(RFID)、电子数据交换技术(EDI)、GPS定位、智能交通系统(ITS)、智能集装箱管理系统等新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整合物流相关信息资源,加快我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水平,推进与物流相关的政务信息系统的协调与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以物流信息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大企业集团作用,研究制定一批对全省物流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有重大影响的物流标准。重点推进吉林省物流行业联盟网建设,鼓励吉林省标准化研究院、吉林大学、各级物流协会等机构研究制定物流地方标准。

到2016年,物流业增加值预计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9.2%,全省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的比重每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以上,全省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率接近17%。

(二)信息与科技服务业振兴工程。

充分发挥信息与科技服务业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以发展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科技研发等为重点,促进信息与科技服务业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深领域服务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

1.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信息网络,开展4G商用试点,推进IPV6(互联网协议6号版本)建设进程,加强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信息安全防范能力,加快推进三网融合,重点推进 “宽带吉林 ”工程,实施 “光网城市、提速降费 ”计划,推动三网融合下多屏信息内容互动业务。

2.加快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发展。以软件基地为载体,重点围绕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医药健康、装备制造等支柱和优势产业,加快发展CAD/CAE/CAM、企业资源计划管理、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业务协同应用、嵌入式系统等软件产品,鼓励发展视听网络新媒体、动漫、网游、软件外包服务、数字音乐、网络艺术、信息咨询等信息服务业,重点加快吉林中讯软件园、吉林软件外包大厦、延吉高新区集聚区外包基地等项目建设,打造我省软件产业集群。

3.推进“智慧吉林”建设。以促进信息消费为切入点,以信息惠民为核心,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市政规划、智能交通、便民服务等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四平市、辽源市、榆树市、磐石市、长春高新区、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重点实施“智慧吉林”工程。扩大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普及应用,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围绕教育、医疗、社保、养老、就业等领域,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真正实现信息惠民、便民、利民,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

4.培育发展物联网产业。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以新型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传感器、车联网、网络通信设备、应用软件等为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体系,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强核心和关键技术研发,提升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围绕畜牧业、林业、高端种植业等前景明显的领域,以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组织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推动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重点推进吉林森工集团森林资源安全监管与服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长春皓月牛肉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等项目建设。

5.推广应用电子商务。积极推进长 ?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引进阿里巴巴、当当网、淘宝网等域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鼓励传统批发、零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发展联盟。创新商业运营模式,开展B2B、B2C、C2C等电子商务应用,扩大电商规模。加快建设现代仓储物流体系,以推广线上交易线下体验的互动商业运行模式为重点,培育一批O2O模式电子商务企业。推动长春市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引进菜鸟物流等跨境贸易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重点开展对俄、日、韩、朝电子商务业务,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我省进口规模。积极推进差旅天下、三千禾、欧亚e购、购够乐商城、好汇购、袜易网、吉林市修正电子商务、吉林市一网全城电子商务平台等项目实施。

6.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鼓励和支持重点产业领域公共研发平台、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科技成果转化、生物技术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做大做强。以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为重点,逐步开展城市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试点以及服务业企业质量分级规则,在市场竞争领域启动“阳光服务”行动。统筹推进城乡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重点建设100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200个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300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搭建10个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到2016年,信息与科技服务业增加值预计实现450亿元,年均增长8%。

(三)金融业拓展工程。

增强金融业发展的活力和整体竞争力,不断扩大融资规模,满足经济加快发展的资金需求,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全面提升金融对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支撑能力。

1.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继续做好域外金融机构的引进工作,积极引进外埠银行入驻我省;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金融机构联合民营企业加快设立村镇银行;推动设立吉林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公司,探索建立“吉林省金融超市”,引导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入驻金融超市,提供融资设计、增信助贷、供需对接等“一站式”融资需求服务。

2.加快金融创新。积极推进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继续探索将收益保证贷款运营模式逐步向林权、草场权、水面等领域延伸;积极推动发展手机金融和网络金融业务。支持设立新型金融机构,推动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中小型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探索开展农村土地银行业务,积极支持设立林业银行和人参特色银行。

3.加强资本市场融资。抢抓新股发行体制、优先股试点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改革发展重要机遇,继续实施“100户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和“300户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程”,推动省内更多企业尽早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推动成立东北亚金融资产交易所;全力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争取在我省设立东北企业债券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4.推动地方金融改革。支持地方银行业机构提质增效,创新方式加快化解和有效处置吉林银行历史遗留问题,提高监管评级;加快推进县级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合格战略投资人,稳步推进吉林信托改制;推进泛亚信托破产重整,尽快恢复运营;支持安华保险公司和都邦保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偿付和抗风险能力。

5.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进长春金融总部基地、吉林森工金融总部大厦、一汽金融大厦建设;推动建立吉林省物权融资登记托管交易公司,提供专业的第三方物权融资登记挂牌、评估定价、信息发布、物权托管、交易结算等中介服务,提高我省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建设吉林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清收不良贷款,建立企业逃废债信息共享和联合制裁机制。

到2016年,金融业增加值预计实现450亿元,年均增长14%以上。

(四)旅游业壮大工程。

充分发挥我省旅游资源优势,坚持市场导向,丰富文化内涵,强化项目载体,注入创新动力,全面打造旅游业升级版,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1.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围绕六大旅游产业发展带(长吉城市辐射集散带,环长白山生态休闲观光带,向海、查干湖草原湿地风光带,鸭绿江及高句丽文化带,四平辽源满族风俗体验带,大图们江东北亚国际旅游带),五大产品体系(生态旅游、冰雪旅游、边境旅游、民俗旅游、乡村旅游),建设集休闲、养生、保健、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服务于一体的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度假区和旅游综合服务区,加快旅游产业集群发展步伐。拓展休闲度假开发理念,实现由观光向休闲度假转变。

2.创新旅游发展业态。推进文化旅游业发展,在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设立长期演艺中心等娱乐场所,打造文艺演艺精品。推进旅游与运动融合,大力开发滑雪、登山、徒步、自驾、漂流、狩猎等体育旅游项目。加快抚松长白山广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长白山广泽旅游度假区、万科集团松花湖5S级国际高山滑雪场(一期)等项目建设。积极开发修学旅游、科学考察、探险觅幽、鉴赏体验旅游线路和产品。繁荣“微旅游”市场,重点培育一批国家级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村、示范户,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丰富我省短途游目的地。积极开发旅游营地、汽车旅馆等自驾游服务项目,建立完善旅游营地等服务设施条件。

3.扩大旅游产业规模。推进旅游业的社会化、市场化,采取委托、承包、租赁等合作方式,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打破政府主导的单一发展模式,鼓励市场化经营,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建立省级旅游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增强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打造我省旅游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省知名品牌示范区。推进旅游商品的产业化、规模化、系列化和品牌化发展,着力打造 “吉林元素 ”旅游商品品牌,拓展市场辐射范围。积极推进抚松县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吉林松花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吉林鲁能漫江生态旅游开发公司漫江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长白山十八坊旅游产品产业园区、长白山鹿鸣谷生态度假区等重大项目建设。

到2016年,旅游业增加值预计实现1000亿元,年均增长9%。

(五)文化产业提速工程。

以壮大提高竞争力为核心,以发展影视制作、新闻出版、演艺娱乐、工艺美术品四个传统优势产业和动漫游戏、创意设计、会展服务、信息传输、文化旅游五个战略新兴产业为主导,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1.打造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国有文化企业集团。扎实推进长影集团、吉林东北亚出版传媒集团上市工作,加快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步伐。实施百强民营文化企业培育工程,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项目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民营文化企业发展。

2.加快园区集聚。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开展省、市两级文化产业重点园区认定,吸引文化企业入驻,加快文化产业项目落地。加快推进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长春软件与动漫新媒体产业园、知和国际动漫产业园、长白山文化产业园建设。

3.促进融合发展。着力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实施数字媒体与文化艺术融合应用等工程建设,加快中国 ?吉林东北亚动漫游戏产业基地、东北亚出版传媒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着力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建设长白山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做大做强长春国际电影节等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推进关东文化园等项目建设。

到2016年,文化产业增加值预计实现430亿元,年均增速20%以上。

(六)商贸流通业转型工程。

以建立现代流通体系为目标,以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为主线,以扩内需、促消费、活流通为重点,着力建设大市场,繁荣大商贸,推动大开放,努力构筑大流通发展格局。

1.推进零售行业转型升级。支持重点零售企业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或跨区域经营,提升零售企业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引导零售企业转变营销方式,提升自营比重,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培育和发展,扶持达到销售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升级限额以上企业。鼓励零售企业申报省级、国家级知名商号、著名商标,支持培育品牌建设。深入开展 “万名商业小老板”培育活动,鼓励小型超市、便利店将销售实体商品和提供服务性商品相结合。积极推动长春欧亚集团、延吉百货大楼等大型零售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

2.培育壮大骨干批发市场。继续加快商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步伐,改善市场硬件设施条件,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大型商品批发市场向规模化、信息化、现代化发展,促进商品批发市场向价格形成中心、信息发布中心、商品展示中心、产品交易中心、设计创新中心转型。重点支持抚松人参,洮南、扶余、长岭杂粮杂豆市场,东丰畜禽产品等特色资源批发市场和小商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快红星美凯龙东北亚家居总部基地建设,鼓励吉林玉米中心、长春东北金属交易中心等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创新经营模式,壮大一批大宗商品经营主体。

3.积极扩大连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连锁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或输出商标、商号和经营管理技术等方式发展特许经营,整合社会商业和服务业资源,提高中小企业组织化、规模化及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连锁经营业态结构的合理化和多样化。重点推进长春远方实业集团、新天地超市等一批大型连锁百货、商场超市发展统一配送,跨区域拓展经营业务。鼓励具有吉林特色的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推进餐饮业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

4.壮大会展业规模。进一步发挥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的功能,巩固提升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展会项目,打造国际性品牌展会。加快培育和策划新的区域性特色展会,继续培育和壮大会展主体。

到2016年,商贸流通业增加值预计实现500亿元,年均增长8%。

(七)房地产业升级工程。

以保持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主线,以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健全商品住宅供应市场,初步构建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市场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1.加快推进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切实做好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工作,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早部署、早落实,通过促进城市棚户区改造为房地产市场助力。未来四年,全省计划改造城市棚户区50.3万户,基本完成6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同时,稳步推进林业、国有工矿、垦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2.满足市场多层次需求。坚持市场化方向,发展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房地产。鼓励房地产企业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活跃存量住房市场和租赁市场。严格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落实对购买首套住房的信贷和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中等收入人群住房需求,引导房地产企业提供差异化住房产品。打造城市金融中心,稳步发展金融地产,集中推进长春总部基地、吉林源溪置业有限公司冠城国际、吉林帝源商贸广场开发项目。以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文化博览等产业为重点,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文化地产,集中推进吉林省钜城国际、吉林市东方伟业、通化生态新城等城市综合体项目。

3.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转变传统住宅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住宅产业向建设工期短、环境污染小、能源消耗低、科技含量高、综合性能好的方向发展,推进我省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指导长春、吉林两市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推进开展住宅产业化试点示范,加快长春市10万平方米及吉林市20.6万平方米保障性安居住房中落实装配式住宅、一汽装配式停车楼工程、吉林市柏源钢结构公司装配式钢结构办公楼等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国家住宅产业化试点城市。推动引进远大住工、沈阳卫德住工、黑龙江宇辉集团等住宅产业化骨干企业落户我省,大力培育新星宇集团、吉林省建设集团等本省龙头企业。研究制定并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到2016年,房地产业增加值预计实现350亿元,年均增长9.6%,预计年均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000亿元,年均商品房销售面积2000万平方米。

(八)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工程。

把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作为促进节能减排、提高效益、改革创新的重要手段,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降低污染排放强度,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

1.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壮大一批专业化节能公司,引导技术研发、投融资等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全面推进锅炉(窑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化石能源、交通运输节能、绿色照明、流通零售领域节能等节能重点工程。

2.促进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积极培育提供资源节约、废物管理、资源化利用等一体化服务的循环经济专业化服务公司。健全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的回收体系,完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提高回收企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建设分拣技术先进、环保处理设施完备、劳动保护措施健全的废旧商品回收分拣体系。

3.加快环保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环境投融资、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监理、认证评估、环境法律诉讼和教育培训等环保服务,探索排污权交易,培育交易市场,研究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新兴服务模式。以城镇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处理、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为重点,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

到2016年,节能环保服务业增加值预计实现30亿元,年均增长7%。

(九)养老服务业扶持工程。

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作用,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1.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养老服务网络,完善推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至村(社区)五级联网。在推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推进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加强城镇公办养老机构和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整合、置换等方式,将现有可利用社会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业。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和队伍建设。

2.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引导家政清洁、物流等服务企业向养老服务领域延伸,支持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积极发展老年电子商务,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服务项目。积极推动长白山休闲旅游、通化生态养生、延边民族风情、珲春宜居小镇等极具特色的老年产业园区建设。

3.培育发展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凡是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养老服务,尽可能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行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办法,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开辟审批登记“绿色通道”。

到2016年,养老服务业增加值预计实现100亿元,年均增长6.5%,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3张。

(十)健康服务业推进工程。

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努力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服务体系。

1.促进社会办医多元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支持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主选择开设与其医院类别和功能相适应的诊疗科目。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积极争取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

2.丰富健康保险产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在保险责任、保险费率、支付方式和服务内容等方面为参保对象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选择。大力发展各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推动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发展,实现小额人身保险与新农合大病保险等业务的衔接。

3.积极开展健康保健及咨询服务。发挥各级各类健康体检、咨询机构作用,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推进全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改革试点,探索面向居民家庭的签约服务。大力开展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促进以治疗为主转向预防为主。

4.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加强多功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组织,以及运动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服务。

5.培育相关支撑产业。引导企业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和医疗器械新产品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力度,重点推动药品研发、保健食品开发、医疗器械开发与产业化。支持数字化医疗产品和适用于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等产品研发。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引导发展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

到2016年,健康服务业增加值预计实现150亿元,年均增长6.3%。

四、保障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正确认识我省服务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形势,破除传统发展理念和思想观念的束缚,围绕未来三年服务业发展总体要求和重点工程,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推进组职能作用,围绕计划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体育局、旅游局、金融办、国税局、邮政管理局、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按照责任分工,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计划目标完成情况、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把重点领域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推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发展服务业的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完善扶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财税优惠政策。支持现代物流、金融、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集聚区建设。加强服务业用地保障,推进中心城区“退二进三”,探索在暂不变更工业厂房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用于发展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家政养老等服务业。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向市场化、企业化转制,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向市场购买服务。清理服务业领域的各类收费,及时废除或修改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行政性收费项目。用好用足现有服务业政策,培育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三)加大投资力度。多渠道加大服务业投入,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应服务业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支持服务业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引进股权投资、股权产权交易等多种渠道融资,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服务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吸引银行、外资、民营等社会资本向服务业领域投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域外和境外企业来我省投资兴业。搞好项目储备,围绕服务业集聚区、城市综合体、特色街区等服务业载体,谋划建设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加大财政扶持,重点支持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型业态发展。

(四)创新体制机制。继续推进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其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全省服务业综合改革,重点在利用闲置楼宇和老厂房建设创意产业园区、通过土地置换加快旧城改造建设新城等方面开展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带动全省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快推进企业非主营业务剥离,明确各市(州)、县(市)任务,落实责任,力争2014年完成300户,2015年完成500户,2016年完成700户企业剥离任务。密切关注“营改增”后对服务业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五)增强人才保障。继续实施《吉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开发计划》(吉人组字〔2011〕2号),发挥高端人才的领军和带动作用。支持和引导各类院校增设服务业紧缺专业,加快培养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业人才。积极发展职业教育,重点扶持一批职业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强化实际操作训练,重点培养技能型、实用型人才。积极吸引和聘用国内外高层次、高技能的服务业人才,特别是全省服务业重点发展行业所需的技术、管理人才。制定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强化人才奖励与保障制度,吸引、留住、用好人才,为人才发展提供优良环境。

(六)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服务业的新业态、新模式和新技术,推介我省服务业知名企业、品牌和产品。大力宣传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服务业发展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