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的通知

2012-11-26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阅读数:371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提高我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巩固我区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和《广西城乡容貌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参考《中南地区通用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原《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基本要求的通知》(桂建质〔2007〕29号)即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