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6年度各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目标考核情况通报》的通知

2017-01-19来源: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阅读数:543
滨海新区建交局及各功能区建设局、各区建委、海河教育园区经建局:

为全面贯彻《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推进建筑节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我委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各区和功能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目标考核工作。现将《天津市2016年度各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学习借鉴先进区和功能区的工作经验,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积极推进2017年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为加快美丽天津建设做出新贡献。

 

附件:天津市2016年度各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目标考核情况通报

 

 

 

 

2017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2016年度各区建筑节能和

绿色建筑目标考核情况通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美丽天津建设,推进各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按照《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有关规定,在各区开展自查的基础上,2016年11月市建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总体情况

2016年度考核范围包括16个区、滨海新区8个功能区以及海河教育园区,考核采取资料检查和工程现场检查两种方式。考核组抽取了48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进行施工现场检查,同时查阅了各区建委编制的迎检资料,对照《天津市2016年度各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评价考核表》,逐项进行打分。南港工业区无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不参与考核排名。

从全市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各区和功能区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高度重视,能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2016年重点目标任务。但各区和功能区在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方面仍不均衡,其中:静海区、北辰区成绩突出,南开区、河东区、东丽区进步较大;中新生态城、开发区、海河教育园在功能区中成绩突出

二、主要工作成绩

对比2015年,各区和功能区在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方面均有所提高,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建筑节能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全市25个区及功能区均建立了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实现了机构和人员双到位。同时研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为全年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是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各区和功能区多次开展建筑节能施工现场观摩活动,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巡查工作,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抓好节能产品备案和门窗标识的落实,确保新建居住建筑达到75%、新建公共建筑达到65%节能率。武清区、津南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积极开展低能耗被动式建筑示范工作,其中津南象博豪庭和生态城公屋二期项目被列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

三是绿色建筑实现全面普及。各区和功能区积极开展绿色建筑项目自查工作,摸清绿色建筑底数。严格落实《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加强绿色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年新建绿色建筑3010万平方米。

四是绿色生态城区积极推进。我市武清商务区生态城区、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滨海新区南部生态新城、蓟县翠屏新城、于家堡金融区绿色生态城区、静海团泊新城西区六个片区获得中央财政资金奖励,积极开展高品质绿色建筑示范。海河教育园天津大学校区积极开展绿色校园建设,多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运营标识。

五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圆满完成。相关区努力克服资金和施工等方面问题,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16年完成改造1033万平方米,南开区、河西区、河北区、东丽区基本完成既有改造价值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6万平方米,南开区、北辰区、静海区、河西区、东丽区、和平区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六是建筑能耗统计水平稳步提升。市区两级建筑能耗统计体系基本建立,系统运行正常。各区均能充分利用“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上报,数据质量稳步提高,为推进民用建筑用能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

三、存在的问题

各区和功能区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进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装配式建筑工作推动尚需加强。部分区未严格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天津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2015-2017年)实施意见》要求,尚未与规划和国土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每个区和功能区建设一个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的要求未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部分区仍未建立有效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激励机制,未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且部分区的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

三是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管理不到位。民用建筑能耗监测强制性标准落实不到位,对新建2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分项计量和能耗传输未进行严格把关。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等工作进展缓慢。

四是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区建委与供热管理部门未形成工作合力,缺少对供热单位供热计量工作的监督考核。部分区计量收费宣传、培训等工作未落实,未建立供热计量收费机制。

2016年在各区和各功能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整体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希望各区和各功能区再接再厉,积极改进工作,推动2017年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再上新水平。

 

附件:天津市2016年度各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目标考核综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