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2015-03-04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阅读数:54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住宅产业现代化是以设计标准化、构件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和管理信息化为特征,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整个产业链,实现住宅节能、环保、全寿命周期价值最大化的新型住宅建设方式。实施住宅产业现代化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绿色安全施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以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是住宅建设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对实现我省绿色崛起、创建建筑节能省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我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一)试点期(2015年至2016年)。初步建立我省住宅产业现代化标准规范体系。培育4个省级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至少建成1条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并成为省级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到2016年底,全省住宅产业现代化项目开工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单体预制装配率达到30%以上。

   (二)推广期(2017年至2020年)。建立我省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建造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创建3个以上国家级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县级市和环京津县(市)完成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建设并投产。到2020年底,综合试点城市40%以上的新建住宅项目采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其他设区市达到2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制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河北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纳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规划,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激励政策。合理布局,近期在我省有条件的城市规划建设住宅产业现代化园区,统筹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

   (二)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标准设计、部品生产、装配施工、质量安全、检查验收等标准体系,特别是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及节点设计、整体厨卫设备的设计规范、图集和工法,完善工程造价和定额体系,提高部品部件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水平,形成规范统一的地方标准体系。鼓励以企业为主导编制相关标准,研发配套计算软件。

   (三)培育市场实施主体。支持国家和省级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建设,扶持和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发展一批利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方式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升开发建设水平。培育一批熟练掌握住宅产业现代化核心技术的设计企业,提升标准化设计水平。壮大一批住宅部品生产企业,鼓励大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和住宅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转型。形成一批设计施工一体化、结构装修一体化以及预制装配式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部品生产、物流配送、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实现产城融合互动发展。

   (四)推广应用适用技术。推广满足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要求的预制部品部件,大力发展集保温、装饰、围护、防水于一体的预制外墙等围护结构技术。推广节能及新能源利用、整体厨卫、智能化和全装修等成套技术。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推广适合农村住房特点的装配式低层住宅。

   (五)推动示范工程建设。以保障性住房等国有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开展住宅产业现代化项目试点工作,各地要按照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示范性强的原则,分年度落实好试点示范项目。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实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鼓励商品住宅采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设置相对集中的充电车位,推进适用新技术的集成应用。通过试点示范工程,引导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在设计理念、技术集成、居住形态、建造方式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不断提高住宅品质,带动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发展。

   (六)推进住宅全装修。倡导工业化装修方式,实施土建和装修一体化,鼓励采用菜单式集体委托方式进行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现代化装修相统一。推进商品住房全装修;住宅产业现代化项目实行一次性装修到位,在交付使用时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装饰、管线及终端安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

   (七)推动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建设。结合我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加强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制定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技术标准和图集,加大农村住宅部品体系技术集成力度,引入省外成熟的技术和产品,选择一批经济条件较好、交通便利、有一定规模的村镇开展装配式低层住宅试点,逐步提高农村住宅品质和建筑节能水平。

   (八)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资质标准,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预制构件生产质量监督。改革招投标制度,推行设计、施工、构件生产一体化总承包模式,给予具备住宅产业现代化施工能力的企业优先中标权。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贴近市场实际的工程造价指标。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超出现行标准的结构体系安全性等依法进行审查或论证,严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装配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项目设计、部品制造、施工和运营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

   三、政策支持

   (一)提供用地支持。将住宅产业现代化园区和基地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列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各地要根据发展目标要求,加强对住宅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的用地保障,对主动采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住房项目(含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下同)优先保障用地。在保障性住房等国有投资项目中明确一定比例的项目采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对具备住宅产业现代化条件的企业,优先安排国有投资项目进行试点。

   (二)加大财政支持。采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等国有投资项目,建造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符合条件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园区、基地和企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性企业扶持政策。拓展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范围,支持主动采用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方式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住房项目、绿色建筑、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国家A级住宅性能认定项目。优化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资金使用结构,加大对采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支持力度。扩大省科技创新项目扶持资金支持范围,鼓励设立以住宅产业现代化技术研究为重点攻关方向的省级和国家级工程(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高校和企业出版相关研究成果,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支持住宅产业现代化标准编制工作,对参与编制省级及以上标准的企业和高校给予资金支持。鼓励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对取得发明专利的研发成果,2年内在省内转化的,按技术合同成交额对专利发明者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大金融支持。对建设住宅产业现代化园区、基地、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对购买住宅产业现代化项目或全装修住房且属于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

   (四)优化发展环境。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优化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环境。对主动采用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方式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住房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办理规划审批时,依据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其外墙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该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的3%。报建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可以采用平方米包干价方式确定工程总造价预算进行施工图合同备案。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工程。在施工当地没有或只有少数几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生产施工企业的,国有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时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五)加强行业引导。住宅产业现代化墙材生产企业达到国家鼓励类墙材产品和相关规定的,优先列入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示范项目,预制部品部件纳入《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推广使用产品目录》。将建筑业企业承建住宅产业现代化项目、绿色建筑、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住宅性能认定项目情况,纳入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六)确保运输畅通。各级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对运输超大、超宽部品部件(预制混凝土及钢构件等)运载车辆,在运输、交通通畅方面给予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建立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参加的河北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全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市、区)成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形成纵向指导与横向推进相结合、政策引导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试点示范带动与区域集聚发展相结合的格局,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顺利发展。

   (二)强化技术指导。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组建河北省住宅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负责省级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和试点示范项目技术论证、标准编制等相关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各市和省直管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专家委员会,按照相应权限及程序,负责对除需要国家、省专项技术审查和论证以外的本地住宅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论证,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作为项目享受各项优惠激励政策的主要依据。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住宅产业现代化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已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但未按住宅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项目,责令建设单位退回或补交相关资金,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强化培训宣传。鼓励省内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设置住宅产业现代化相关课程,培养专业人才。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的技术和操作人员培训,培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管理型人才和具备生产、操作经验的技能型产业技术工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住宅产业现代化政策、示范典型及成效,提高各级管理部门、企业、消费者对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认知度和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及推行力,为全省开展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日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冀政发〔2015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舟对其进行了解读。

   一、住宅产业现代化产生的政策背景

   住宅产业作为拉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主导产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住宅建造方式粗放,对资源、能源的恣意消耗和巨大浪费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绿色崛起的要求不相符,住宅产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都提出要大力发展住宅产业现代化。

   作为住宅建造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和住宅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住宅产业现代化有利于培育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实现河北绿色崛起;有利于提高建筑空间健康指数和舒适程度,改善人居环境;有利于提高住宅科技含量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大力发展住宅产业现代化的现实意义

   住宅产业现代化主要指用工业化生产的方式来建造住宅,能够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整个产业链,是实现建筑节能、环保、全寿命周期价值最大化的新型住宅生产方式。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是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住宅产业现代化以标准化、工业化、专业化为根本标志,注重全产业链资源的优化配置,不仅可以发挥工业化大规模生产的优势,推动建筑业从传统的人工时代进入现代化机械时代,把工地变成工厂,将传统农民工变成产业工人,而且可以整合重组设计、开发、施工、部品生产、管理和服务等全产业链,促进建筑技术升级、产品结构优化和生产效率提升,进而带动城镇化建设模式的转变。因此,住宅产业现代化不仅是住宅建设自身转型升级的要求,也是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实现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

   (二)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是实现河北绿色崛起的迫切需要。住宅产业串联房地产、建筑、建材、电子、机械、装饰装修等50多个行业,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可以有效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住宅是资源、能源消耗大户,是节能减排重点领域。据统计,建筑能耗占全社会能耗总量的三分之一。有关研究数据表明,实施住宅产业现代化,在施工过程中相比传统方式可节水50%,节约钢材10%左右、木材80%左右、砂浆80%左右、模板50%左右,降低施工能耗40%左右。此外,还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和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高土地和空间利用效率。因此,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是实现建筑节能的捷径,是建设领域必须坚持的方向。

   (三)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是提高住宅品质的有力抓手。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以科技密集型的工业化生产取代劳动密集型的手工生产,以现代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取代传统的管理手段,以预制装配式干作业取代现场湿作业,可以做到图纸标准化、施工工厂化、管理可视化、现场整洁化,最大程度减少人工作业,使主体结构精度偏差从公分级降低到毫米级,从而全面提升质量和品质的可控性,有效解决现场施工带来的系统性质量通病,大幅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全面改善住宅使用功能和居住品质。

   三、我省发展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基础条件

   多年来,我省把住宅产业现代化当作前瞻性工作来抓,在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基地培育、技术研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呈现积极发展态势,特别是在基地企业建设方面走在了全面的前列。一是试点带动成效初显。目前,我省有5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9个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涵盖房地产开发、预制构件生产、装备制造、装配施工、新型墙材和建筑部品等多个行业。全省已建成6条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另有1条正在建设,年设计产能达40万立方米。已落实装配式住宅项目30多万平方米,其中2万平方米已开工建设。二是产业化技术日趋成熟。二十二冶集团、远建工住等企业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和连接技术研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从技术模型转向了实际应用。永基公司、燕东公司积极研发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卓达、惠达等集团公司在新型墙材、整体厨卫技术研发上不断取得突破。4部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地方标准即将颁布实施,为产业现代化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三是研发推广团队日益壮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建了由142位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和58家企业参加的技术创新联盟,正在搭建产学研用平台,组建技术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和技术推广中心。四是支持力度逐步加大。积极扶持和培育相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同时利用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目前已落实资金1685万元。五是工作氛围不断浓厚。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企业和群众对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认识逐渐加深,开始理解、接受并主动参与到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中来。

   四、《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33日,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对我省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发展目标。《指导意见》提出了近期和中长期的发展目标。其中近期是从今年到明年底,包括建立标准规范体系,培育省级综合试点城市,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和项目建设的要求等。中长期是到2020年,包括全面建立建造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县级市和环京津县(市)推动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建设,新建住宅项目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的比例要求等。

   第二、工作重点。《指导意见》部署了8项重点工作:一是制定发展规划。省里编制全省的规划,各地编制本地的规划,都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规划,发挥规划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合理布局,统筹发展。二是完善标准体系。标准是项目建设的技术保障,也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目前4部地方标准即将颁布实施,下一步还要进行补充完善,逐步形成规范统一的标准体系。三是培育市场实施主体。发展住宅产业现代化离不开市场,离不开企业的主体作用,《指导意见》提出要尽快形成一批从事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装备制造企业、设计企业、部品生产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同时打造产业联盟,实现融合互动发展。四是推广应用适用技术。将目前已相对成熟的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轻钢结构)、钢混结构等结构体系,符合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预制部品部件,提高住宅品质的成套技术等。同时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五是推动示范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等国有投资项目中要拿出一定比例,同时推动商品住房采用住宅产业现代方式建设。从而引导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在设计理念、技术集成、建造方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六是推进住宅全装修。要大力推进商品住房全装修,住宅产业现代化项目要求必须一次装修到位。七是推动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建设。农村是建筑节能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农村装配式住房建设,以提高农村住宅品质和节能水平,这是本意见最大的创新点。八是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产业现代化项目的质量安全主要是预制构件生产和现场施工装配环节,《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对预制构件生产质量的监督,强化装配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政策支持。目前,由于处于起步阶段,住宅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尚未形成规模,相对于传统现浇方式成本较高目前,为加大推动力度,培育市场,提高企业积极性,《指导意见》从土地保障、财政和金融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强化行业引导、保障运输等方面制定了激励政策,对相关企业、项目、技术研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一是鼓励企业建设生产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装备制造和满足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要求的预制部品部件的园区、基地,优先安排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性企业扶持政策,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具备装配式施工条件和能力的企业优先安排国有投资项目进行试点。二是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优先保障用地。保障性住房等国有投资项目建造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招标时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商品住房项目享受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和适当的面积奖励政策,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工程,购房者可享受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三是鼓励设立以住宅产业现代化技术研究为重点攻关方向的省级和国家级工程(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符合条件的享受科技创新项目扶持资金支持政策。四是鼓励物流企业从事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运输业务,对运输超大、超宽部品部件的运载车辆在运输、交通通畅方面给予支持。

   第四、保障措施。一是省里建立以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直相关部门参加的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各地也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全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二是发挥省住宅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做好技术论证、标准编制等相关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专家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安全。四是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培养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住宅产业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策作为支撑和保障,《指导意见》的出台指引了方向,是我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发展的新起点和新高度。

   五、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需要做的主要工作

   《指导意见》出台以后,关键在于抓好贯彻落实,真正把市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我省的住宅产业现代化才会有生命力、创造力。下一阶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落实相关政策,加快推进我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一是抓宣传引导。要以宣传贯彻《指导意见》为契机,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发展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对住宅产业现代化的了解。二是抓发展规划编制。指导各地编制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激励政策,合理布局,统筹发展。三是抓政策配套。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做好政策配套工作,制定实施细则,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四是抓试点示范。重点扶持一批从事住宅产业现代化的企业,抓好项目落实,同时加快培育和形成一批试点城市。五是抓责任落实。发挥好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联席会议的作用,各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职能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全省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